1、 索赔:是单方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21款: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形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等要求。
2、 索赔的分类情形
两大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发生原因:发包人违约、工程师指令过错、合同变更、合同约定不明、不可抗力及其他第三方原因、国家政策变更等 。
3、 索赔的关键词
6、索赔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题目
(2)事件:详细描述事件过程,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工程部位、发生时间、原因和经过、影响范围以及承包人当时采取的防止事件扩大的措施、事件持续时间、承包人已向发包人或工程师报告的次数及日期、最终结束的时间等。也包括双方信件交往、会谈情况等。
(3)理由:指索赔依据,主要是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合理引用以说明索赔的合约性。
(4)结论:指出事件造成的损失及其大小,主要包括要求赔偿的金额及工期,这部分列举各项明细数字及汇总数据。
(5)详细计算书:列明损失费用、工期延长的计算基础、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及详细计算过程。
(6)附件:各项索赔证明文件,包括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发包人和工程师指令、双方函件、会议纪要等。
关于工程款结算的催讨策略
一、获得工程质量合格有效凭证 。
二、及时制定、提交结算资料 。
三、催讨前争取与发包人核对工程量、签署还款协议,降低催讨难度。
四、注意催讨时效问题,灵活使用催讨手段,保证自己的胜诉权 。
五、注意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 。
六、起诉前或起诉的同时应申请财产保全。
七、工程量存在争议时,应及时申请工程量的鉴定。
八、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小技巧
1、文件提交方式:合同中列明联系邮箱、QQ号、微信号、传真号及邮寄地址;避免发送QQ离线文件;通过文件签收表交接文件;通过快递寄送文件需保留盖有邮戳的回执(避免使用挂号信)。
2、工程量(工作量)及窝工、误工损失确认方式:尽量收集监理月报、工地例会纪要等巩固事实。
3、结算方式:巧用法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可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同意适用该法规。
4、烂尾工程:及时主张优先受偿权。
案例(时效):
2012.2.10乙方承包甲方开发的某楼盘精装修工程 。
2012.8.10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2013.12.30双方结算工程造价为862万元,剩余工程款165万元至今未付。每年年底乙施工企业都发函催要剩余工程款,均无果。
2017.12.30乙方提出诉讼。
甲方:本案工程款从结算完成到起诉时已长达四年之久,早已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乙方:提供了每年年底都发函催要剩余工程款的证据,诉讼时效发生了中断,起诉时并没有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法院判决:乙方发函催要剩余工程款,诉讼时效发生中断,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发函之日起重新计算,甲方应三日内支付乙施工企业剩余工程款165万元。
Tag: 法律知识 法律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