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
小米 2019-10-31 73 0 0 0 0
高一政治,高一资料,高中资料,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第一框: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2、广泛、真实的民主(1)国家的含义:国家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第一框: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2、广泛、真实的民主

  (1)国家的含义:国家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3)新型的专政: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4)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及其特点:

  ①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特别提醒】: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公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享有的民主,而不是全民享有的民主。

  ②其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5)人民民主的优点:★

  ①广泛性:表现在广泛的民主权利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②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6)民主与专政的关系: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3、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为什么要坚持?)★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政治基石。已被载入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P6)(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新的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维护社会主义。

  《第二框: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1、生活中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2、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也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③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特别提醒】: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特指选举人大代表和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领导人的权利,也不是选举村委会成员、居委会成员的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权利,而不能说是公民基本的权利。

  (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服兵役和参加兵民组织

  3、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要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现在三个方面: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特别提醒】: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在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是指机会均等,不是指享有同样的权利,因为每个公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不同。

  (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①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②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特别提醒】:权利与义务关系上的几个误区:①等同论:权利即是义务,义务即是权利;②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③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④侧重论:权利比义务更重要;⑤均衡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第三框:政治生活:自觉参与》

  1、置身于政治生活

  2、当代中国公民的政治生活(主要内容如下)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3)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政治生活的有机构成部分)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我们总要参与我们总会参与

  我们中学生怎样参与政治生活呢?

  (1)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

  (2)需要学习政治知识;

  (3)贵在实践。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第一框:民主选举:投出理性一票》

  1、民主选举面面观

  2、选举方式的选择★

  (1)直接选举(县或县级以下的选举)能直接、准确表达选民的意愿,保障公民行使选举权。但组织的难度和成本较高。

  (2)间接选举(县级以上)可以降低组织工作的难度和成本。但难以直接表达每个选民的意愿。

  (3)等额选举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但限制了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积极性。

  (4)差额选举(正式候选额>应选额)有择的余地,被选举人形成竞争,有助选民了解候选人。但如不加以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

  (5)影响选举方式的条件: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根据国家性质、社会进步和经济状况及国情,我国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特别提醒】:不同的选举方式各有利弊,我们不能笼统地说哪种方式更好,必须从多个角度认识影响选举方式的因素,并学会用历史发展的辩证观点分析、判断、理解我国的选举方式的依据。另外还需注意:选举权与选举权利是不同的,选举权是指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利的范围更广,包括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还包括其他选举的权利,例如选举村委会干部等。

  3、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1)公民参与民主选举的意义:行使好选举权,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公民参与民主选举的态度:积极,认真。

  (3)公民应当如何行使选举权: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第二框:民主决策:作出最佳选择》

  1、两种不同的决策方式

  2、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1)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2)专家咨询制度

  (3)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4)社会听证制度(“三社一专”)

  【特别提醒】: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般是在决策成文前了解民意,这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一般是公布一个决策草稿,然后有针对性的征求意见,这是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民的参与度;专家咨询制度征求的是专家的意见,这是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社会听证制度征求的是各方面代表的意见,而听证于民就是为了决策利民。

  3、同历决策过程 共享决策成果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原因类)

  公民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参与决策过程,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

  (1)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2)有利于决策广泛地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3)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4)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特别提醒】: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其意义可以从对决策者和对公民两个角度来分析。谈意义型题目,一定要阐明对谁有意义,有何意义,由近及远,由内到外,由个别到一般运用发散思维来分析。

  《第三框: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1、基层民主自治历程

  2、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P24

  (1)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形式:①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 ②参加村民会议 ③制定和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④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

  (2)居委会性质: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

  【特别提醒】: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属于基层政权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城镇社区的居委会、农村的村委会,都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基层政权组织是指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机关也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在基层自治中,村(居)民会议是最高机构,决定村、社区一切重大事务,并监督村(居)委会的工作。扩大基层民主自治,不等于扩大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共建祥和的文明社区

  (1)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我国正把它作为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

  (2)中学生需要有参与民主管理的经历。

  《第四框:民主监督:守望公共家园》

  1、谁监督监督谁

  2、选择民主监督的方式★P28

  (1)公民的监督权及其具体内容:批评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2)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多种合法渠道(方式):

  ①信访举报制度(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 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③舆论监督制度 ④新形式、新方法: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

  【特别提醒】: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具体的参与方式中有些是相同的,如写信、打电话、听证会等。如何区分两者,关键是看该行为是一种“事前”行为还是“事后”行为。“事前”行为属于民主决策,“事后”行为属于民主监督。如,向有关部门提建议,在决策之前,就应该是民主决策的具体途径;在执行过程中,应该是决策之后,就应该是民主监督的具体途径。

  3、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1)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原因类)

  (2)公民应该如何行使监督权(要求)?

  一方面,为了国家和公民利益,公民要敢于和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 ;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特别提醒】:负责地进行民主监督,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这要求公民既要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又要遵守法律法规,依规则和程序办事。

  ●综合探究: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P31

  (1)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有序与无序参与政治,区别就在于: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特别提醒】:要搞清楚“民主决策的方式”和“民主监督的方式”。

  第二单元 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第三课 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第一框: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

  1、“公仆”的本色

  2、政府的职能:

  (1)我国政府的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捍卫者。

  (2)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P37

  ①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打击、惩治犯罪,保护国家或公民的权益)。

  ②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中“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③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宣传科学理论或精神,科、教、文、卫、体等各事业)

  ④加强社会建设的职能(公共基础、文化、卫生设施的建设、就业、医疗、社保、计生等)

  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节约资源、自然环境保护等)

  【特别提醒】:①政府具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直接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主要以宏观调控为主。②政府职能是由政府性质决定的,是政府维护人民利益的具体行为措施,是政府性质的体现。③政府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其组成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如国务院或其下属部委、教育局、公安局及派出所等,而人大、司法机关等履行的是其他国家职能,不是政府职能;特别注意,党委、群众团体、政协、村委会等不是国家机关,都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3)政府职能是有限的,政府不能包办一切。

  (4)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便民利民的政府

  (1)我国政府的作用(为什么说我国的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一方面,人们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另一方面,人们又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2)我们要了解主要政府部门及其职能,评价具体政府部门履行职能的效果P38

  【特别提醒】:我国政府的作用是政府职能的体现,政府职能行使得越充分,政府的作用就越明显。

  《第二框:政府的责任:对人民负责》

  1、解读一个市长的承诺

  2、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P39—41★

  (1)我国政府的工作宗旨——为人民服务。

  (2)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

  ☛我国政府应该如何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①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②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特别提醒】: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原则,根本上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具体说,就是由政府的性质决定的。其二者的本质是相同的,都强调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以人民利益为重。

  3、求助有门投诉有道

  (1)公民求助的方式:单位、社会团体、政府(开设热线电话、推行电子政务、设立信访部门、依法建立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公民求助或投诉的法律途径: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公民学会向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的作用于意义:有助于解决自己的困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第四课 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

  《第一框: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

  1、公共权力切莫滥用

  2、政府依法行政★P43—44

  (1)依法行政的含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2)依法行政的要求:合法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

  (3)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

  (4)依法行政的意义(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②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机器公职人员不变质,提高政府的威信;

  ③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利的缺失的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④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特别提醒】: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机关通过履行政府职能来实现的;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是党通过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来实现的。

  3、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政府权力的行使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政府必须审慎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①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②增加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更好的反映民意,集中民智;③坚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过程符合法定程序;④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制度和纠错制度 。

  《第二框: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1、群众喉舌 政府镜鉴

  2、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1)对政府权力为什么要监督?★P46——必要性

  答: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就能造福人民,滥用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2)如何监督(怎样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①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这个体系,一靠民主,二靠法制。

  ②建立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中共、人民政协、社会和公众、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上级政府、监察、法制、审计部门。

  【特别提醒】:(1)反贪污贿赂总局属于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国家预防腐败局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2)法制部门的监督是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而不属于司法机关的监督;(3)政府接受监督和公民的民主监督不是一回事,公民的民主监督只是政府接受监督的途径之一。

  ☛〔牛刀小试〕连线:把握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纪委 司法监督

  检察院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监察部门 公民的监督

  市民群众 党的监督

  (3)政府接受监督有什么意义?

  答:(1)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2)才能更好的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做出正确决策;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更;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人民,建立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3、 为政务公开喝彩

  (1)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办事公开制度);

  (2)作用:一是规范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另一是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便于公民监督政府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探究:政府如何树立权威?P49

  (1)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完善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群众保持和谐关系;

  (2)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

  (3)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做表率,牢记权为民所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

  【特别提醒】:我国政府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

  (1)政府与人民: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其宗旨,对人民负责是其工作原则,政府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己任;

  (2)政府与人大:我国政府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我国的行政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3)政府与党:我国政府是人民和党的意旨的执行者,接受党的领导;

  (4)政府与政协:我国政府接受政协的监督,听取政协的意见,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框: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怎样当家作主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P55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他的监督。(关系)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3、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1)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①人大代表的产生:由民主选举产生。

  ②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①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②人大代表的义务: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人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特别提醒】:(1)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人民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是由人民选出的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2)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人民三者的关系:①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②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③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④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特别提醒】:(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国家元首、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它们的关系是后者由前者产生,对前者负责,前者对后者进行监督。(3)“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特别提醒】:要注意区分公民、人大、人大代表、政协的职权:

公民的权力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人大的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大代表的职权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政协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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