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小米 2021-05-18 238 0 0 0 0
实用文,合同,用人合同,聘用合同协议书1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

聘用合同协议书1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登记号

乙方(签字) 登记号公司(盖章)

聘用合同协议书2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乙方):

为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聘用乙方在技术员岗位,从事技术工作,担任技术员职务,负责现场施工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

3.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

4.甲方根据需要,可以调整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调整。

5.如用人单位根据施工情况,需要退场或解聘技术人员,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中途离职,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包赔甲方因自己离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领导提交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离职。

6.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工资发放从乙方进场第一天开始算起。工资发放以月为单位,工资为_____元。

7.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及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聘用合同协议书3

为进一步完善、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县教育局批复的《z中心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礼县z中心小学 法人代表:z

乙方: 受聘教师

一、聘用条件

(甲方要求乙方)

1、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爱校如家,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及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能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合同期内不准调动。

3、能够服从学校领导、课程安排、班主任工作、其它兼职及学校临时性工作,能够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4、热爱学生,能热情为学生服务,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能注重学生养成教育、安全教育。能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工作, 能够遵守考勤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二00九年八月十日起至二O一 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三、甲方责权

1、甲方根据学校需求聘请科任教师,按学校规章制度对乙方有管理权,依据乙方的工作实绩、工作表现对乙方有奖惩权。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

四、解聘条件

1、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法乱纪,不遵守校纪校规,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不高,破坏团结,在职工之间挑拨是非,制造矛盾,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解聘乙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3、合同期限内,乙方因渎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合同注意事项: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聘用合同协议书4

甲方:

单位性质:全民所有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路 弄 号 室

户口所在地: 区 路 弄 号 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__]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__]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__]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教职工聘用合同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名: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协议书5

甲 方:

乙 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本协议所称离退休人员是指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依法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或虽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但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协议期限

第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各种休息休假制度,每周至少保证乙方休假一天。

经与甲方协商后,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

五、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

第七条 因乙方属于退休人员,甲方将不承担其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 乙方患病或因非工伤需要脱产治疗的,需向甲方书面提出脱产治疗申请,自申请之日起甲方停发乙方约定待遇,直至乙方康复。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无法回原岗位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有医疗费用自理。

第九条 乙方在工作时间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任务,或在工作时间在甲方工作场所外从事工作任务的,受第三方伤害的,其待遇按国家民事规定向第三方主张损害赔偿。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将相关规章制度发放给乙方(或对乙方给予了明示),乙方已经知晓并理解了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同意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九、协议的重签、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协议: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有改动的;

(二)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发生协议第十九条或第二十条中的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7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在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聘用协议的证明,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因履行本协议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做为本协议附件。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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