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 2023-02-24 41 0 0 0 0
法律知识,法律问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法典关于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新变化

今天,有一个女士咨询,其因丈夫有婚外同居引发二人离婚诉讼,该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在离婚诉讼中,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原婚姻法规定,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应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即是用了两个“照顾”,即“照顾子女权益”和“照顾女方权益”原则,而今年刚刚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关于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中新增加“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也就是当夫妻中的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时,如一方有重婚、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情形,法院在判决分割财产时,应当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即可适当多分一些财产,或者对无过错方优先选择的权利,新增这一原则性规定,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向过错方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还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主张予以适当的照顾,这样对无过错方从物质和精神上予以双重弥补,当然这也同时对过错方更是双重制裁,使之付出沉重的代价,为此,在审判实践中,作为代理律师,要抓住这一新原则性规定,为无过错方争取最大化合法的权益,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原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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