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 2023-02-22 41 0 0 0 0
法律知识,法律问答,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陈家敏见习记者杨晓冬)结婚后房产证如何“加减名”?房产证加名、改名是否需要缴税?卖房子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少人对婚后房产登记有这些疑问,现代快报记者带着网友们最关心的几个…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家敏 见习记者 杨晓冬)结婚后房产证如何“加减名”?房产证加名、改名是否需要缴税?卖房子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少人对婚后房产登记有这些疑问,现代快报记者带着网友们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了答案。

在婚后房产登记工作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我想加名字,要怎么办理呢?”其实,婚后房产登记“加减名”业务办理主要涉及到以下三种情况:

一、证上为夫妻一方的名字,现在想加上配偶的名字;

二、证上为夫妻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换成配偶的名字;

三、证上为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想去掉其中一方的名字。

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都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前往不动产中心现场,携带双方身份证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结婚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现场填写)、关于房屋权属的约定。带齐资料,当场即可办理,大约一至两小时你就能领到新的证书,结婚状态下不收取登记费,夫妻间析产也不涉及税收,无需缴税,只需缴纳工本费10元/本就够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有抵押的,在上述业务办理时,可能还会受到当初办理抵押的时间以及和抵押权人(如银行)的约定影响。办理业务前,可以联系抵押权人(如银行)咨询,或者拨打96510进行咨询。

其次,“夫妻俩的房子要卖了,需要双方一起到场办理吗?”这个问题,也十分受大家关注。据记者了解,夫妻双方是否需要一起到场,主要取决于证书上记载了几个权利人的名字。如果该房屋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处分(卖房屋或抵押房屋等)时双方都需到场,如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进行公证委托;如果该房屋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一个人,处分(卖房屋或抵押房屋等)时候证载的权利人到场即可,并不需要另一方到场申请。

这时大家可能就要疑惑了,“可是这房子就算没我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我不来他就能单独办?”依据《民法典》第2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和第216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由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提出申请即可,不需要其他人在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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