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 2022-12-10 59 0 0 0 0
法律知识,法律问答,【裁判要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的文义,该条法律规定的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是指案…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那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都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都有什么,是哪些?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都有什么,是哪些?

四川中奥律师事务所信欣欣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复;

2、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批复及批复总平面图;

3、取得土地证也即不动产权证。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川中奥律师事务所信欣欣律师解析:

司法审判机关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相关司法解释是否适用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的案件审理予以释明,并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效力的关系做出规定。建议明确,在依法尚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阶段发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不应以发包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来认定之前发包行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无效;

当前阶段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发包人在依法尚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阶段发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应同时将招标文件或发包行为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部门报备,避免后期受到发包合同签订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利影响;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时依法及地方相应规定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积极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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