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 2023-02-13 45 0 0 0 0
法律知识,法律问答,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是指特许人许可被特许人在一定区域和一定期限内,将特许人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服务…

第六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如下: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本条是关于所有权保留中出卖人取回权的规定。

关于出卖人的取回权,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一、行使取回权并不是解除买卖合同,而是为了实现剩余的价款债权;

二、行使取回权除要求符合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还必须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如并未造成损失,则不能行使取回权;

三、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也常约定所有权保留,此时,如果买受人未付价款达到五分之一,经催告仍不支付的,买受人可以依据第634条解除合同,也可以行使本条规定的取回权;如买受人未付价款不足五分之一,则只能行使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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