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违纪要件固化证据。在谈话收尾阶段,要围绕违纪构成要件,进一步细问深查,固定证据,堵死谈话对象翻供的漏洞。要注重谈话方法,对违纪问题采用一事多问、一证多取等方法,多人次、多角度、分阶段进行谈话,力求全面、明确、透彻,把证据搞扎实、充分。注意让谈话对象亲笔书写供词,以表明供证的真实性。同时,注重以物证、书证为中心固定证据,堵死其翻供退路。
二是让谈话对象逐步接受现实。根据谈话对象的违纪情况,对其即将面临的司法程序和惩处逐步告知,打好预防针,让其在心理上慢慢接受。在告知的方式方法上,不要太直接、没有余地地去表述,不能直接告诉谈话对象“你肯定要坐牢了”,这样太过突然,应先从“可能”、“也许”开始,再到“要有心理准备”、“估计要坐牢”,慢慢进行施压,而且不要把话说死,要始终给谈话对象留有一丝希望,让其朝最坏处着想,朝最好处努力,坦然面对。
三是巧妙谈论后果。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谈话对象,他们最关心和询问最多的是即将面临的处罚,谈话人员要尽量回避这些问题,多给谈话对象举一些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案例。同时要有策略地谈减刑,要让谈话对象明白,即使受到刑罚,也没有想象中的可怕,也存在减刑的机会,只要认罪态度良好,减刑的幅度还是很大的,让其继续存有希望。
四是适当缓解压力。在谈话的收尾阶段,谈话对象的思想压力往往较大,畏罪情绪较为严重,此时谈话人员一定要做好谈话对象的压力缓解工作,多向其灌输以下内容:对你的处理,你自己既然没有决定权,就不要多想,徒增烦恼;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也没有过不去的坎,也许你不做领导干部了,但是做其他事情会更加成功;我们对于你的态度是肯定的,也会尽量帮助你,但好的态度必须继续保持。